基金警語投資一定有風險,基金投資有賺有賠,申購前應詳閱公開說明書
元大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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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大投信獨立經營管理】投信公司製作之廣告文宣均遵守會員及其銷售機構從事廣告及營業活動行為規範,若將廣告文宣再編製作者,應以本公司所公開資料為主,不得為誇大不實之內容且須留意本基金之風險平衡,另避免使用聳動之文字為標題。元大系列基金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或其指定機構核准或申報生效,惟不表示基金絕無風險。本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系列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本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系列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為避免因受益人短線交易頻繁,造成基金管理及交易成本增加,進而損及基金長期持有之受益人權益,基金不歡迎受益人進行短線交易。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已揭露於基金之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中查詢。基金非存款或保險,故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元大系列基金的運用限制、投資風險、配息機制及投資人應直接或間接負擔之相關費用、紛爭處理及申訴管道等皆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投資人可向本公司及基金之銷售機構索取簡式公開說明書與公開說明書或至本公司網站(www.yuantafunds.com)查詢,亦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mopsplus.twse.com.tw)下載公開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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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大台灣高股息優質龍頭基金(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且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基金配息不代表基金實際報酬,且過去配息不代表未來配息;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本基金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平準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收益平準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收益平準金係指本基金成立日起,計算日之每日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中,相當於原受益人可分配之收益金額。本基金持股之股利配發時間及金額視各別企業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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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I類型受益權單位僅限符合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四條規定之「專業投資機構」或「符合一定財力或專業能力之法人」始得申購。I 類型受益權單位之申購,僅得向經理公司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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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分配收益(評價日為 1 至 12 月每月最後日曆日):本基金配息型受益權單位可分配之收益,係指以本基金配息型受益權單位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內所得之現金股利、利息收入、已實現股票股利、子基金收益分配及收益平準金等收入扣除應負擔之費用後之可分配收益且不需扣除已實現及未實現之資本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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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度分配收益(評價日為每年最後日曆日):本基金配息型受益權單位可分配之收益,係指以本基金配息型受益權單位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內所得之已實現資本利得扣除資本損失(包括已實現及未實現之資本損失),並扣除應負擔之費用後之可分配收益。經理公司認為有必要(如市況變化足以對相關基金造成影響)可適時調整收益分配金額,惟本基金配息型受益權單位可分配收益,於經理公司決定收益分配金額後,若有未分配收益得累積併入以後之可分配收益。
經理公司得依本基金收益之情況自行決定當次分配之金額或不分配,故每次分配之金額並非一定相同,亦不保證每一年度必定配息或一定之配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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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人投資本基金R類型受益權單位應注意事項:
- 投資人申購前應瞭解本基金所發行之各類型受益權單位,分別為A類型受益權單位、B類型受益權單位、I類型累積級別受益權單位、I類型配息級別受益權單位及R類型受益權單位。R類型受益權單位申購人於扣款成功後即可享有經理費優惠及免收申購手續費。連續成功扣款24個月(含),可享有指定基金銷售機構所銷售之基金免收手續費優惠。
- 本基金R類型受益權單位之申購方式,係指投資人透過與指定基金銷售機構約定以每月定期定額方式扣款,且每筆扣款金額不低於新臺幣參仟元,並依其與經理公司約定格式提出本基金R類型受益權單位申購者,最高申購金額上限為新臺幣壹拾萬元(含)。
- 本基金R類型受益權單位申購人須同意與指定基金銷售機構約定,自申購人指定首次扣款日起,須定期扣款連續成功24個月(含),且於該期間定期定額申購約定,若因申購人申請停止扣款、扣款失敗、申請全部或部分買回或申請變更扣款日期等情事,視為扣款不連續,則自前述任一情事發生日起6個月內,得受理同一申購人提出本基金R類型受益權單位之申購申請。相關申購規則依經理公司或其指定基金銷售機構之官網說明辦理。投資人應依本身投資理財規劃審慎考慮,自行判斷選擇投資R類型受益權單位或其他各類型受益權單位。
- 投資人辦理本基金R類型受益權單位申購或買回時,應特別注意:(1)為避免扣款失敗,應自行留意申購款項最後存入指定金融機構時限,即於指定扣款日之前一營業日下午3:30前,應完成申購款項確實存入扣款帳戶。(2)R類型受益權單位可以變更扣款金額,但不能變更扣款日期,如R類型受益權單位約定之定期定額扣款日不同,則每筆約定分別獨立,且每一扣款日僅能成立一筆扣款約定。(3)R類型受益權單位受益人逾24個月(含)連續扣款成功後,如申請停止扣款、扣款失敗、申請全部或部分買回,始不影響原定期定額之扣款約定。
- 本基金R類型受益權單位之定期定額約定,與勞工退休金條例之勞工每月自願提繳退休金無關,投資人係以自有資金定期定額投資本基金,應自負盈虧,且無稅賦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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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收益分配主要來自於「高股息優質龍頭」企業發放的現金股利於累積一段期間後,分為12個月,每月分配給投資人。另每月之收益分配係以本基金B類型受益權單位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內所得之現金股利、利息收入、已實現股票股利、子基金收益分配及收益平準金等收入扣除應負擔之費用後之可分配收益且不需扣除已實現及未實現之資本損失。每年度分配收益(年終配)係以本基金B類型受益權單位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內所得之已實現資本利得扣除資本損失(包括已實現及未實現之資本損失),並扣除應負擔之費用後之正數餘額為可分配收益,如無正數餘額時將不予分配,經理公司得依本基金收益之情況自行決定當次分配之金額或不分配,故每次分配之金額並非一定相同,亦不保證每一年度必定配息或一定之配息率。。經理公司認為有必要(如市況變化足以對相關基金造成影響)可適時調整收益分配金額,惟本基金B類型受益權單位可分配收益,於經理公司決定收益分配金額後,若有未分配收益得累積併入以後之可分配收益。B類型受益權單位之任一受益人應得之分配金額為新臺幣伍佰元(含)以下者,受益人(除基金銷售機構以自己名義受託申購基金專戶、特定金錢信託專戶、財富管理專戶或壽險公司透過投資型保單等方式為投資人申購本基金者外)同意授權經理公司得以該收益分配金額再申購本基金B類型受益權單位作為當期收益分配之給付方式,該等收益分配金額再申購本基金之申購手續費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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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大全球優質龍頭平衡基金】
本基金為平衡型基金,惟風險無法因分散投資而完全消除,所投資地區政經情勢或法規之變動、外匯管制及匯率、證券交易市場流動性不足等因素,可能對本基金所參與的投資市場及投資工具之報酬造成直接或間接的影響。
本基金可投資地區包括中國大陸,本基金得透過經理公司獲批之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額度直接投資於中國大陸有價證券,由於中國大陸之政經情勢或法規變動較已開發國家劇烈,可能對本基金投資標的造成直接或間接之影響。另中國大陸為外匯管制市場,可能影響本基金資金匯入匯出中國大陸之流動性,如遇受益人大量買回,可能因此延遲給付買回價款。
本基金新臺幣計價I類型受益權單位及美元計價I類型受益權單位僅限符合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四條規定之「專業投資機構」或「符合一定財力或專業能力之法人」始得申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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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人應特別留意,本基金因計價幣別不同,投資人申購之受益權單位數為該申購幣別金額除以發行價格計,於召開受益人會議時,各計價幣別受益權單位每受益權單位有一表決權,不因投資人取得各級別每受益權單位之成本不同而異。本基金為多幣別計價之基金,並分別以新臺幣及美元做為計價貨幣,除法令另有規定或經主管機關核准外,新臺幣計價級別之所有申購及買回價金之收付,均以新臺幣為之;美元計價級別之所有申購及買回價金之收付,均以美元為之。如投資人以其他非該類型計價級別之貨幣換匯後投資者,須自行承擔匯率變動之風險,當該類型計價幣別相對其他貨幣貶值時,將產生匯兌損失。因投資人與銀行進行外匯交易有賣價與買價之差異,投資人進行換匯時須承擔買賣價差,此價差依各銀行報價而定。此外,投資人亦須承擔匯款費用,且外幣匯款費用可能高於新臺幣匯款費用。受益人不得申請於經理公司所經理同一基金或不同基金新臺幣計價受益權單位與外幣計價受益權單位間之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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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大日本龍頭企業基金】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日本證券交易市場交易之有價證券為主,有可能發生投資區域分散性較低,以及類股過度集中之風險。且全球政經情勢或法規之變動、外匯管制及匯率、證券交易市場流動性不足等因素,皆可能對本基金所參與的投資市場及投資工具之報酬造成直接或間接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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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亦可投資於日本企業發行而於新加坡、香港、美國、英國與德國等國證券交易所交易之有價證券,惟全球經濟環環相扣,各國不同產業之景氣循環將對基金投資績效產生影響。惟本基金不能也無法保證該風險發生之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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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I類型受益權單位僅限符合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四條規定之「專業投資機構」或「符合一定財力或專業能力之法人」始得申購。I 類型受益權單位之申購,僅得向經理公司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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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可能投資於非基金計價幣別之投資標的,當不同幣別間之匯率產生較大變化時,將會影響該基金不同計價幣別之淨資產價值。投資人應特別留意,本基金因計價幣別不同,投資人申購之受益權單位數為該申購幣別金額除以發行價格計,於召開受益人會議時,各計價幣別受益權單位每受益權單位有一表決權,不因投資人取得各級別每受益權單位之成本不同而異。本基金為多幣別計價之基金,並分別以新臺幣、美元及日圓做為計價貨幣,除法令另有規定或經主管機關核准外,新臺幣計價級別之所有申購及買回價金之收付,均以新臺幣為之;美元計價級別之所有申購及買回價金之收付,均以美元為之;日圓計價級別之所有申購及買回價金之收付,均以日圓為之。如投資人以其他非該類型計價級別之貨幣換匯後投資者,須自行承擔匯率變動之風險,當該類型計價幣別相對其他貨幣貶值時,將產生匯兌損失。因投資人與銀行進行外匯交易有賣價與買價之差異,投資人進行換匯時須承擔買賣價差,此價差依各銀行報價而定。此外,投資人亦須承擔匯款費用,且外幣匯款費用可能高於新臺幣匯款費用。
基金注意事項:
- 銀行辦理信託業務,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及忠實義務。
- 銀行不擔保信託業務之管理或運用績效,委託人及受益人應自負盈虧。
- 信託財產經運用於存款以外之標的者,不受存款保險之保障,投資人申購前應仔細閱讀行銷文件。
- 基金並非存款,基金投資具有投資風險,可能使本金發生虧損。
- 投資人因不同時間進場,將有不同之投資績效,過去之績效亦不代表未來績效之保證。
- 如基金投資以外幣計價之有價證券,其淨值可能因匯率而變動。
- 本專案之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簡式公開說明書及基金公開說明書。
- 委託人之交易如經基金公司認定為短線交易者,基金公司或本行可拒絕受理申請轉換或申購要求,並可請求支付一定比例之贖回費用或其他相關費用,費用標準均依各該基金公司之規定。
- 有關投資基金應承擔之相關風險(如國家風險、市場風險、貨幣風險、匯率風險、信用風險、債券風險等)及負擔之費用(含分銷費用),已揭露於基金之公開說明書或投資人須知中,投資人欲索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或其中譯本)或投資人須知,可至分行洽詢理財專員或洽該基金公司,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或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http://www.fundclear.com.tw)查詢。
【元大銀行總行地址: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157號;聯絡電話:(02)2173-6699】
詳情歡迎親洽各分行理財業務專員,或撥0800-688-168,或至本行網站:www.yuantabank.com.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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