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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功能介紹

結合理財專員團隊專業諮詢服務,提供全新的數位交易體驗,
讓忙於工作或不便來分行的您,同樣可以享有理財專員的專屬理財服務!

無論您身處何時何地,皆可享受理財專員團隊提供的專業理財服務。
無論電腦或行動裝置,皆可接收理財專員為您設定的資產配置藍圖。
無論基金商品或海外債,皆可透過本服務快速完成交易。

交易流程介紹

簡單3步驟讓你一指快速完成多元資產配置與調整。

常見問題

我想要使用「理財快速下單」,需要先做什麼申請嗎 ?

  1. 需開通網路銀行、申請信託戶帳號及簽署同意推介聲明書。
  2. 應由理財專員提供服務,如您還沒有專屬服務的理財專員,可點選我有興趣來預約理財服務。

登入網路銀行後,該怎麼完成交易呢 ?

  1. 當您收到「理財快速下單」的訊息通知並登入網路銀行後,可在功能圖示列中找到顏色特別不同的橘色「快速下單」圖示。
  2. 點選橘色「快速下單」圖示後就會顯示出理財專員幫您設定好的交易內容,點選「下一步」閱讀相關交易條約並輸入交易密碼即可完成交易。

「理財快速下單」可以交易哪些商品呢 ?

理財專員可幫您在「理財快速下單」設定的交易商品包含基金、海外債等,後續將會有越來越多新金融商品支援本服務,敬請期待。

共同基金警語

  • 本行辦理信託業務,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及忠實義務。
  • 本行不擔保信託業務之管理或運用績效,委託人及受益人應自負盈虧。
  • 信託財產經運用於存款以外之標的者,不受存款保險之保障,投資人申購前應仔細閱讀行銷文件。
  • 基金並非存款,基金投資具有投資風險,可能使本金發生虧損。
  • 投資人因不同時間進場,將有不同之投資績效,過去之績效亦不代表未來績效之保證。
  • 如基金投資以外幣計價之有價證券,其淨值可能因匯率而變動。
  • 投資於大陸地區之基金應遵守相關法令之規定:境外基金投資大陸地區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以掛牌上市有價證券及銀行間債券市場為限,且投資總金額不得超過該基金淨資產價值20%(境外基金機構依鼓勵境外基金深耕計畫向金管會申請並經認可,得放寬投資總金額上限至40%),故並非完全投資於大陸地區之有價證券;投信基金投資大陸地區之有價證券雖可包括其證券集中交易市場交易之股票、存託憑證或符合一定信用評等之債券等且法令並無規範投資總金額之上限,惟仍應符合信託契約、公開說明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及受到基金公司QFII額度之限制,故亦非一定完全投資於大陸地區有價證券。又投資人亦須留意中國市場政府政策、法令、會計稅務制度、經濟與市場等變動所可能產生之投資風險。
  • 中國境內債券之信用評級,由中國評級機構所授予,其所使用評級標準與方法可能與其他國際評級機構所採用者不一致,故該評級制度未必可提供同等的標準與獲得國際評級的證券進行比較。
  • 由於新興市場基金主要投資風險,除包含一般股票型基金之投資組合跌價與匯率風險外,與成熟市場相比,須承受較高之政治與金融管理風險,且因市值及制度性因素,流動性風險也相對較高,故新興市場投資組合波動性普遍高於成熟市場。
  • 投資新興市場可能比投資已開發國家有較大的價格波動及流動性較低的風險。部分基金可能持有衍生性商品部位,可能達基金淨資產價值之100%,可能造成基金淨值高度波動及衍生其他風險,委託人應慎選投資標的。
  • 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的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本類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主要特色係投資前揭基金之組合基金亦同),適合能承受較高風險之『非保守型』委託人且不宜占投資組合過高的比重。由於非投資等級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且對利率變動的敏感度甚高,可能會因利率上升、市場流動性下降,或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本金、利息或破產而蒙受虧損,不適合無法承擔相關風險之投資人;又如係本國投信機構募集者,則可能投資於符合美國Rule 144A規定具有私募性質之債券,雖其投資總金額不得超過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三十,然該債券具有債券發行人違約之信用風險、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交易對手風險及因財務訊息揭露不完整或因價格不透明導致波動性較大之風險。
  • 本專案之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簡式公開說明書及基金公開說明書。
  • 委託人之交易如經基金公司認定為短線交易者,基金公司或本行可拒絕受理申請轉換或申購要求,並可請求支付一定比例之贖回費用或其他相關費用,費用標準均依各該基金公司之規定。
  • 後收型基金在贖回時,基金公司將依持有期間長短收取不同比率之遞延申購手續費,該費用將自贖回總額中扣除;另各基金公司需收取一定比率之分銷費用,將反映於每日基金淨值中,投資人無需額外支付。
  • 有關投資基金應承擔之相關風險(如國家風險、市場風險、貨幣風險、匯率風險、信用風險、債券風險等)及負擔之費用(含分銷費用),已揭露於基金之公開說明書或投資人須知中,投資人欲索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或其中譯本)或投資人須知,可至分行洽詢理財業務人員或洽該基金公司,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或基金資訊觀測站(http://www.fundclear.com.tw)查詢。
  • 有關基金之ESG資訊,投資人應於申購前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或投資人須知所載之基金所有特色或目標等資訊,亦可至基金資訊觀測站ESG基金專區查詢相關資訊。

海外債券 投資風險說明

海外債券商品係屬「外幣特定金錢信託資金投資國外有價證券」業務,元大銀行(受託銀行)不保證本金無損失,亦不保證給付最低收益。投資人(委託人)應詳閱產品說明書暨風險預告書,依個人需求自主判斷是否投資,並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 最低收益風險(Minimum Return Risk)
    於投資期間內,投資人(委託人)於配息日時將獲得發行機構配息,到期時將獲得發行機構支付到期價格;惟若發行機構發生信用風險相關之違約事件,投資人(委託人)可能完全損失投資本金,元大銀行(受託銀行)亦不承諾保障任何投資本金;亦即在最差的狀況下,投資人(委託人)將損失所有本金及配息。
  • 利率風險(Interest Rate Risk)/市場風險
    海外債券之市場價格將隨市場利率波動。一般而言,當計價幣別利率調升時,固定利率債券之市場價格有可能下降;當計價幣別利率調降時,固定利率債券之市場價格有可能上漲。
  • 信用風險(Credit Risk)
    投資人(委託人)須承擔海外債券之信用風險。信用風險係來自債券發行機構或保證機構之信用情形。
  • 投資人(委託人)提前贖回風險/流動性風險(Liquidity Risk)
    海外債券於到期前,委託人如申請提前贖回,必須以交易當時的市場價格贖回,實際成交價格可能會低於原始投資金額。另外海外債次級交易市場,可能不具備充分之市場流動性,對於投資人(委託人)提前贖回指示單可能無法成交。在流動性缺乏或交易量不足的情況下,債券之實際交易價格可能會與本身之單位資產價值產生顯著的價差(Spread),將造成投資人(委託人)若於債券到期前提前贖回,可能會發生損及信託原始投資金額的狀況,甚至在一旦市場完全喪失流動性後,投資人(委託人)必須持有債券直至期滿。
  • 事件風險(Event Risk)
    如遇發行機構發生重大事件,有可能導致發行機構及海外債券評等下降(Rating Downgrades)、違約或海外債券價格下跌。
  • 國家風險(Country Risk)
    海外債券之發行機構之註冊國如發生戰亂等不可抗力之事件將導致投資人(委託人)損失。
  • 交割風險(Settlement Risk)
    海外債券之發行機構之註冊國或款券交割清算機構所在地,如遇緊急特殊情形或市場變動等因素,將導致暫時無法交割或交割延誤。
  • 發行機構行使提前買回風險(Call Risk)
    發行機構若行使提前買回債券權利,將縮短預期的投資期限,並可能對投資帶來收益或損失。
  • 再投資風險(Reinvestment Risk)
    發行機構若行使提前買回債券權利,投資人(委託人)將產生再投資風險。
  • 通貨膨脹風險(Inflation Risk)
    通貨膨脹將導致債券的實質收益下降。
  • 稅賦風險(Tax Risk)
    國內自然人境外所得自2009/01/01起須課徵所得稅,且所得課稅方式得依法令或主管機關之規定調整變更。境外商品之稅率亦可能依據當地相關法令或主管機關之規定修改而變更。
  • 匯兌風險(Exchange Rate Risk)
    海外債券屬外幣計價之投資產品,若投資人(委託人)於投資之初係以新臺幣資金或非本產品計價幣別之外幣資金轉換承作海外債券者,須留意外幣之孳息及原始投資金額返還時,轉換回新臺幣或其他非該債券計價幣別資產時,將可能產生低於投資本金之匯兌風險。
  • 其他風險(Others)
    合併風險、市場風險、法律風險及政治風險等相關投資風險。
您好,我是元先生 有什麼可以為您服務的地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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