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行動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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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元大點】
  • 本行「鑽金智富卡」正卡持卡人可就所累積之元大點,申請折抵指定之行內各項業務手續費,每1點「元大點」可折抵新臺幣1元(下同)。
  • 元大點有效期限為一年,若有效期限終止前仍有未折抵之元大點,到期將自動歸零,本行將於信用卡帳單上顯示元大點使用狀況及到期年月,元大點不得與本行其他優惠活動合併計算,即若持卡人符合參與本行其他優惠活動資格,元大點以百分比最高者為限,不得重複計算。
  • 海外消費係指交易地點於國外或交易幣別為非新臺幣之一般消費。
  • 元大點僅適用於元大鑽金智富卡或指定之現行元大信用卡,適用卡別與條件請詳各卡申請書或專屬權益手冊。
  • 正、附卡之新增消費金額合併計算給予元大點,依正卡持卡人帳單週期內特約商店已請款入帳金額為準,並於當期結帳日統一計算於正卡持卡人帳上,同一歸戶下持有多張鑽金智富卡皆合併計算。
  • 元大點回饋計算以持卡人當期結帳日一般消費金額為限。※國內稅款非一般消費之定義範圍,不納入計算。
  • 本行一般消費定義及排除項目,詳參網頁說明
  • 分期交易以當期已請款入帳之分期金額為準;紅利折抵交易以折抵後金額計算;海外消費金額以經匯率換算後之新臺幣金額為準。
  • 持卡人因任何理由退還刷卡買受之貨品、服務或因簽帳爭議、申請退稅至信用卡之交易(含現金交易申請之退稅)及其他原因而退還刷卡消費款項時,該筆款項即列為全部消費之負項,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元大點,本行得自當期帳單中調整扣回。
  • 各項手續費一經本行收取後,持卡人即不得再申請以元大點折抵或要求退回,且元大點一經申請折抵手續費後即無法取消,亦不得要求退還或改折抵其他手續費。
  • 元大點不得轉讓予其他持卡人或任何第三人,且持卡人不得要求本行將點數折算現金或其它方式給付。
  • 持卡人以刷卡消費累積之元大點,依相關稅法規定,並不屬於持卡人之所得,本行將不代持卡人扣繳任何稅款。
  • 各項業務折抵規則及注意事項詳述如下:
    .個人貸款:
    (1)本活動須於本行撥付本申請書所載貸款前辦理申請事宜,始得參加。貸款一經本行撥付並收取各項費用後,申請人即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參加本活動或以元大點折抵或退回已支付之貸款費用。
    (2)本行將逕以撥付貸款當時申請人所持有信用卡之所有元大點辦理貸款費用折抵,且不折抵貸款本金及利息。
    (3)折抵金額以申辦貸款時所簽立契約書所載各項費用(限查詢費、作業費、手續費、代償費及帳戶管理費)總金額之50%為上限,且各貸款產品最高可折抵上限金額如下:
    A.房屋貸款最高折抵NT$5,000。
    B.信用貸款最高折抵NT$1,000。
    C.原車融資貸款最高折抵NT$3,000。
    D.理財貸款最高折抵NT$5,000。
    .投資理財
    (1)「元大點」可於本行營業時間內透過分行臨櫃、網路銀行(新網銀/舊網銀/元大高股息優質龍頭基金專頁)/行動銀行(不含企業網銀、快速下單)申購理財商品時自行選擇是否折抵交易手續費及折抵數量,折抵上限為該筆交易手續費之30%。
    (2)理財商品限國內外手續費前收型基金單筆申購交易(不含手續費後收型基金、募集期基金、國內ETF、國內結構型商品之申購交易及贖回後再申購之交易)。
    (3)若為外幣計價理財商品之交易手續費,則以交易當時即期匯率中價換算等值台幣手續費金額後再折抵等值「元大點」。
    .信用卡
    (1)持卡人如欲申請折抵請致電本行客服中心(0800-688-168),將由專人為您服務,並限折抵信用卡年費、掛失手續費、未達卡郵局代查費、補發帳單處理費、預借現金手續費、新卡製卡工本費、優先進件寄卡手續費。
    (2)客戶使用元大點折抵時,可選擇折抵金額。
  • 本行保留折抵核准與否、變更、暫停或終止本優惠之權利。
【鑽金紅利】
1.  海外消費係指交易地點於國外或交易幣別為非新臺幣之一般消費。 
2.  鑽金紅利僅適用於元大鑽金卡(含鑽金一卡通、鑽金icash聯名卡及Hello Kitty鑽金聯名卡)或指定之現行元大信用卡,適用卡別與條件請詳各卡申請書或專屬權益手冊。 
3.  正、附卡之新增消費金額合併計算給予鑽金紅利,依正卡持卡人帳單週期內特約商店已請款入帳金額為準,並於當期結帳日統一計算於正卡持卡人帳上,同一歸戶下持有多張鑽金紅利之元大信用卡皆合併計算。 
4.  鑽金紅利回饋計算以持卡人當期結帳日之一般消費金額為限,鑽金紅利計算方式如下:
(1)國內一般消費,鑽金紅利回饋均為1.2%   ※國內稅款非一般消費之定義範圍,不納入計算。
(2)海外消費,鑽金紅利回饋均為2.2%

5. 本行一般消費定義及排除項目,詳參網頁說明
6. 自動加值指持卡人與本行約定,於使用icash聯名卡之icash2.0功能或iPASS聯名卡(或一卡通聯名卡)之iPASS功能時,因儲值金額不足以支付當次消費或低於一定金額時,可透過自動加值設備(如:捷運閘門、台鐵閘門、超商小額扣款機台等,依一卡通或愛金卡公司公告為準),自icash聯名卡或iPASS聯名卡之信用額度中,自動加值一定金額至或icash2.0或iPASS內;自動加值之效力與持卡人信用卡刷卡消費相同;分期交易以當期已請款入帳之分期金額為準;紅利折抵交易以折抵後金額計算;海外消費金額以經匯率換算後之新臺幣金額為準。 
7.  持卡人因任何理由退還刷卡買受之貨品、服務或因簽帳爭議、申請退稅至信用卡之交易(含現金交易申請之退稅)及其他原因而退還刷卡消費款項時,該筆款項即列為全部消費之負項,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鑽金紅利,本行得自當期帳單中調整扣回。

8. 鑽金紅利應依序抵沖次期帳款中之費用、利息及其他各項不得動用信用卡循環信用功能之消費帳款(如:基金申購款、分期交易每期本金)總額、前期剩餘未付款項、新增當期帳款之本金,但次期帳單如僅產生下列款項:信用卡年費、循環利息、信用卡相關手續費(如:掛失手續費、調閱簽帳單手續費、分期付款手續費、國外交易授權結匯手續費等);各式貸款(如:簡易通信貸款等)、餘額代償及申購基金所生之帳款及其各項費用(如:手續費及違約金等)、利息;各項代繳帳款所產生之費用(如:電子化政府多元付費共通作業平台繳費、代收代付公用事業費用、代收代付學雜費、繳納交通罰款、代繳換發行照規費、代繳汽車燃料費、電話語音繳款、各項稅款及公務機關暨醫療院所信用卡繳費平台等)、透過「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提供之信用卡小額支付特約商店之消費(如:停車場、麥當勞等同性質連鎖速食店或便利商店等)、退貨交易、申請退稅至信用卡之交易( 含現金交易申請之退稅)、爭議款及其他元大銀行公告排除之項目或依其他特別約定條款不予沖抵。恕不得請求退還、折換現金、兌換其他商品、轉讓與他人。
9. 鑽金紅利有效期限為6個月,到期將自動歸零。本行將於信用卡帳單上顯示鑽金紅利使用狀況及到期年月,鑽金紅利不得與本行其他優惠活動合併計算,即若持卡人符合參與本行其他優惠活動資格,鑽金紅利以百分比最高者為限,不得重複計算。 
10. 持卡人以刷卡消費累積之鑽金紅利,依相關稅法規定,並不屬於持卡人之所得,本行將不代持卡人扣繳任何稅款。 

11. 本行保留變更、暫停與終止本優惠之權利。 
您好,我是元先生 有什麼可以為您服務的地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