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存款
(一) 產品特色
- 最佳的理財工具
提供優於其他同業平均水準之外匯存款利率。 - 單一存摺結合多種幣別
同時提供結合「外匯活期存款」及「外匯定期存款」之綜合存款帳戶服務。 - 資金運用更靈活
兼具存款、提款及透支質借功能(未成年存戶及OBU存戶除外),讓資金靈活運用。 - 免保有實體存單
定存明細直接登載於綜合定期存款帳戶,免除保管存單麻煩,且無存單遺失、偽造及被冒領之風險。 - 免存摺可辦理交易
提供無摺帳戶功能,臨櫃交易免攜存摺,透過網路銀行或行動銀行隨時查詢交易紀錄。
(二) 開戶資格
個人戶:
- 本國自然人:本人需提示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其他可證明身分之文件(如:健保卡、護照、駕照、戶口名簿或學生證等)辦理。
- 中華民國境內居住外國自然人:本人需提示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居留證正本(須載有統一證號)和其他具辨識力之身分證明文件。
-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外國自然人:本人需提示合法入境簽證(或戳記)之(外國)護照正本或大陸地區人民應提示入出境許可證正本,及中華民國統一證號基資表和其他具辨識力之身分證明文件。
- 已取得我國登記機關證明文件者應徵提登記機關之證明文件,及董事會議紀錄、公司章程或財務報表等證明文件。
- 未取得我國登記機關證明文件之外國(含大陸地區)法人應徵提法人登記證明文件、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法人出具在臺代表人或代理人之授權書及各地區稅捐稽徵機關所核發之扣繳編號編配通知書。
(三) 存款之種類及期限
- 外匯活期存款
客戶以存、取款憑條或依約定方式隨時存入或提領外匯的存款。 - 外匯定期存單存款
- 客戶以外匯一次存入,並於約定期間屆滿一次提領本息或依事先約定自動轉期續存之存款。
- 期限分為一、三、六、九個月及一年期等五種;本行另開辦未滿一個月之外匯定期存款,分為七天、十四天、二十一天三種。
- 外匯綜合存款
外匯綜合存款係將外匯活期存款、外匯定期存款及外匯短期擔保放款綜合納入同一帳戶,以一本存摺分別記載。
(四) 最低存款金額
- 外匯活期存款
開戶幣別須為美元且以零元開戶,並以等值一百美元為計息起點。 - 外匯定期存款
外匯定期存款每筆最低以等值一千美元為限。
(五) 外匯存款計息方式
- 外匯活存計息基礎
除英鎊、港幣、新加坡幣及南非幣之存款,一年以365日為計息基礎外,其餘幣別一年概以360日為計息基礎。 - 外匯定存計息基礎
- 一個月(含)以上之定存按一年以12個月為計息基礎並按月計息。
- 一年(不含)以下指定到期日之定存、不滿一個月之定存或畸零天數者除英鎊、港幣、新加坡幣及南非幣之存款,一年以365日為計息基礎外,其餘幣別一年概以360日為計息基礎並按日計息。
(六) 外匯存款幣別及利率
請參閱本行外幣存款利率表。
(七)外匯存款帳戶銷戶方式
- 臨櫃銷戶:存戶親至本行任一營業單位辦理。
- 郵寄銷戶:
- 辦理方式:存戶郵寄「外匯活期存款郵寄結清銷戶申請書」至帳務行辦理。
- 結清限制:
A. 銷戶之帳戶合併所有幣別折算新臺幣總餘額不得超逾等值新臺幣10萬元。
B. 備償戶及聯名戶不得以郵寄方式辦理銷戶。
- 網路銷戶:
- 辦理方式:個人戶得透過元大e櫃檯辦理。
- 結清限制:
A. 銷戶之帳戶合併所有幣別折算新臺幣總餘額不得超逾等值新臺幣5萬元。
B. 個人戶之備償戶及聯名戶不得以網路辦理銷戶。
若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洽詢本行各營業單位或本行客服中心(客服專線:0800-688-168、02-2182-1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