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行動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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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類權益
  • 市區停車優惠
          • ● 適用期限: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
            • ● 優惠內容:

              適用卡別

              優惠內容

              富貴無限卡、世界卡

              前月新增一般消費達NT$ 28,888,自【當月帳單結帳日之次次日】至【次月結帳日次日】期間,可享指定停車場3小時停車優惠

              前月新增一般消費達NT$ 8,888,自【當月帳單結帳日之次次日】至【次月結帳日次日】期間,可享指定停車場1小時停車優惠

              鑽金智富卡及元大證券聯名卡

               

              鑽石會員

              翡翠會員

              鈦金會員

              菁英會員

              前月新增一般消費達NT$ 8,888,自【當月帳單結帳日之次次日】至【次月結帳日次日】期間,可享指定停車場每天1小時停車優惠

              白金卡(含)以上等級卡片

              (部分卡別不適用詳見註一)

              • ● 適用停車場:(每日限用1家停車場)

                中興嘟嘟房連鎖停車場、台灣聯通連鎖停車場、永固便利停車場、詮營停車場

               

              • ● 注意事項:
              1. 1.本優惠不適用卡別:新世代卡、現賺御璽/ipass現賺御璽/白金卡、分享白金卡、錢進卡及餘額代償卡。
              2. 2.本優惠之新增一般消費金額係採各卡別及正、附卡分別獨立累積計算及適用。每一持卡人可享每天1 次、依門檻享每次1或3小時之免費臨時停車優惠,並限擇一配合之停車場,同一輛車限使用一張信用卡,各張卡片優惠恕無法累計使用,且亦不得與其他優惠合併使用。若同時符合本行多張卡別優惠資格,亦僅得擇一使用。
              3. 3.每次停車優惠須使用符合優惠資格之有效信用卡。持卡人超次或超時使用停車優惠,本行將於您信用卡帳上依消費卡別之紅利/現金/元氣點數600點、現金回饋NT$40扣抵每小時費用,如點數不足扣抵,則收取每小時NT$40停車費用。
              4. 4.持卡人若不符免費資格,如:未出示適用之本行信用卡、未達消費門檻、已超過當日免費時數或免費次數者,即應依停車場公告收費標準現場支付現金離場,不得事後申請紅利/現金/元氣點數、現金回饋折抵或退款。本行亦不提供當次停車紅利/現金/元氣點數、現金回饋現場即時折抵服務。
              5. 5.收費範例說明
              6. 範例一:李元英使用白金卡(含)以上等級信用卡至嘟嘟房停車2小時,若前月信用卡帳單新增一般消費達指定門檻(每次1小時),因每日能折抵1小時,故李元英僅須於現場自付1小時停車費。
              7. 範例二:承上,李元英於同一天又至台灣聯通停車2小時,因每日僅得使用1次優惠,故本行於事後檢核將會針對此次停車所優惠之前1小時向持卡人收取每小時NT$40停車費,且李元英須於現場自付1小時停車費。
              8. 範例三:陳元大使用白金卡(含)以上等級信用卡(前月帳單『無』新增消費)至嘟嘟房停車2小時,同一天又至台灣聯通停車1小時,則陳元大須於嘟嘟房現場自付2小時停車費及台灣聯通現場自付1小時停車費。
              9. 6.本行一般消費定義及排除項目,詳參元大銀行官網說明。
              10. 7.分期交易以其原始交易金額(分期前總金額)為計算基準,各期分期金額不另行計算;紅利折抵交易係以折抵後金額計算;海外消費金額以經匯率換算後之新臺幣金額為準。
              11. 8.持卡人因任何理由退還刷卡買受之貨品、服務或因簽帳爭議、申請退稅至信用卡之交易( 含現金交易申請之退稅)及其他原因而退還刷卡消費款項時,該筆款項即列為全部消費之負項,另該負項不得列入市區停車優惠資格之計算。
              12. 9.持卡人前期信用卡帳單中有「新增一般消費」案例說明:
                (1)結帳日為每月1日者,繳款截止日為17日:5月帳單(5月2日至6月1日入帳金額)新增消費NT$8,888(含)以上,則6月3日至7月2日可使用本項優惠。
                (2)結帳日為每月10日者,繳款截止日為26日:5月帳單(5月11日至6月10日入帳金額)新增消費NT$8,888(含)以上,則6月12日至7月11日可使用本項優惠。
                (3)結帳日為每月22日者,繳款截止日為8日:5月帳單(5月23日至6月22日入帳金額)新增消費NT$8,888(含)以上,則6月24日至7月23日可使用本項優惠。
              13. 10.停車場僅供停車,不負保管之責;如停車期間遇有關車輛停放及安全之相關問題與疑義,悉依停車場規範及相關法令辦理,與本行無涉。(相關規範請詳見各停車場現場公告)
              14. 11.各停車場之停車位有限,並不擔保持卡人至停車場時皆有車位停放,若客滿無法進入時,請另行尋停車位,不另行公告。
                提供信用卡免費臨時停車優惠之停車場明細以各停車場公告為準:
                (1) 中興嘟嘟房連鎖停車場 (02) 2655-0818  www.dodohome.com.tw
                (2) 台灣聯通連鎖停車場       (02) 2523-5000   www.taiwan-parking.com.tw
                (3) 永固便利停車場              (02) 2799-1001   www.24tps.com.tw
                (4) 詮營停車場                     (02) 2791-8686   www.parkinsys.com.tw
              15. 12.如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網路連線中斷,受影響之本行合作廠商得暫時停止信用卡市區停車優惠。
              16. 13.本行保留最終核准與否、變更、修改或終止本優惠之權利。

       

  • 24小時道路救援服務
      ● 適用期限: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
      ● 適用廠商:全鋒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0800-096-111
      ● 優惠內容:
      適用卡別
      優惠內容

      鑽金智富卡/元大證券聯名卡

      【鑽石會員】及【翡翠會員】於會籍期間事先登錄汽車車號之車輛享每天1次50公里內免費道路救援(正、附卡合併計算)。

      【鈦金會員】及【菁英會員】於前月新增一般消費達NT$ 8,888(含)以上,自【當月帳單結帳日之次次日】至【次月結帳日次日】期間,事先登錄汽車車號之車輛享每天1次50公里內免費道路救援(一年最多6次)。

      富貴無限卡

      事先登錄汽車車號之車輛享每天1次50公里內免費道路救援。

      白金卡(含)以上等級卡片(部分卡別不適用)

      於前月新增一般消費達NT$ 8,888(含)以上,自【當月帳單結帳日之次次日】至【次月結帳日次日】期間,事先登錄汽車車號之車輛享每天1次50公里內免費道路救援(一年最多6次)。

       
      ● 注意事項:
      1. 1.本優惠不適用:新世代卡、世界卡、現賺御璽/ipass現賺御璽/白金卡、分享御璽/鈦金/白金卡、愛PASS晶緻/鈦金卡、icash愛現晶緻/鈦金卡、樂享晶緻/icash樂享卡、高醫認同卡、錢進卡及餘額代償卡。
      2. 2.使用道路救援服務前請事先於本行網站或致電本行客服中心登錄車籍資料;登錄後第3 個工作日零時生效,登錄車輛以持卡人本人或配偶名下之自小客車、廂型車及5 噸以下小貨車為限,恕不接受營業車、租賃車、改裝車、競技車及3.5 噸以上車輛登錄。改裝車指底盤、保桿、側裙、排氣管等車輛零配件,距離地面高度低於15 公分者。一般自小客車(不含客貨車及小貨車)車長超過5,200mm或車寬超過2,100mm 或車重超過2,500kg,逾一般拖吊車服務範圍,不適用本服務。(登錄為貨車者,救援服務時以空車為限)。
      3. 3.車號登錄方式請至本行網路銀行登錄(信用卡>個人化服務>道路救援車號登錄,僅有信用卡者可選擇信用卡快速登入進入網銀)或致電本行客服中心登錄。
      4. 4.適用本優惠之信用卡正卡及附卡持卡人每人限登錄一輛車,若有車號變更,自受理變更之日起第3 個工作日零時,始提供變更後的車輛免費道路救援服務。
      5. 5.本服務以認車、認卡、認人為原則,如持卡人持有本行多張卡片,請攜帶符合免費服務資格之信用卡,未攜帶者或未登錄者恕無法免費享有本服務,持卡人須現場自行支付當次道路救援服務費用。
      6. 6.每張信用卡之消費金額係採正、附卡分別獨立累積計算及適用。
      7. 7.本行一般消費定義及排除項目,詳參元大銀行官網說明。
      8. 8.分期交易以其原始交易金額(分期前總金額)為計算基準,各期分期金額不另行計算;紅利折抵交易係以折抵後金額計算;海外消費金額以經匯率換算後之新臺幣金額為準。
      9. 9.持卡人因任何理由退還刷卡買受之貨品、服務或因簽帳爭議、申請退稅至信用卡之交易(含現金交易申請之退稅)及其他原因而退還刷卡消費款項時,該筆款項即列為全部消費之負項。另該款項不得列入免費道路救援優惠資格之計算。
      10. 10.本服務以6次服務為限(其他產品除外),惟每位持卡人每日就同一車輛,僅限使用免費救援項目1次(例如:送冷卻水及接電啟動即視為使用免費救援項目2次),第2次(含)起由持卡人自行付費,若同一持卡人連續使用本服務達3天(含)以上時,第3天(含)起之費用由持卡人自行支付。
      11. 11.使用服務時需致電致電全鋒全鋒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客服中心0800-096-111或本行客服中心(02) 2182-1968 告知以下內容:(1)姓名、(2)信用卡卡號、(3)車牌號碼、(4)廠牌車型、(5)車輛顏色、(6)故障原因、(7)車輛故障位置。請您留下可供服務中心回報之聯絡電話或於告知後5分鐘後再致電客服中心,以便服務人員向您預報抵達時間,服務車號,服務人員姓名及編號。待救援服務車抵達時,請出示登錄之本行信用卡及身分證明文件(現場服務人員將以認車、認卡及認人為原則)。
      12. 12.免費拖吊服務:自起吊點(故障地點)經由持卡人確認里程表歸零後起算里程,必要性全載或者輔助輪拖救服務拖吊至持卡人指定之服務廠(如不熟悉故障地點附近服務廠,建議指定拖吊回原廠),50公里內免費道路救援服務。
      13. 13.免費急修服務:(1) 免費代送燃料油服務(油資依加油站發票收費)。(2) 免費送冷卻水服務。(3) 免費接電啟動服務。(4) 免費更換備胎服務(備胎及換胎工具須由持卡人自備,若車胎因改裝或螺絲過緊無法以人工拆卸者,概以拖吊至原廠由持卡人自行處理)
      14. 14.持卡人需自費項目:
        (1) 超過50公里,每公里需自費NT$50里程費,未滿1公里以1公里計。
        (2) 起吊後,門票、高速公路通行費、收費停車場等相關費用。
        (3) 故障車輛經道路救援服務公司判斷非必要性時,如持卡人指定使用全載或輔助輪式拖吊者,持卡人須自行負擔NT$500費用。
        (4) 救援車輛抵達故障現場,若因可歸責於持卡人之事由,致其等候執行作業超過30分鐘以上,須支付待時費,即自第31分鐘起按每一小時為一單位加計待時費每小時NT$350,未滿1小時以1小時計。
        (5) 車輛因四輪咬死、輪胎破損而無備胎更換、四輪傳動之車輛或長程拖運情況,提供整車承載或加裝輔助輪拖行之方式;惟全載與否由現場服務人員依現場情況判定,非上述情況需全載作業時,持卡人仍需自付服務費NT$500。
        (6) 故障車輛運送目的地非服務廠或服務廠間之車輛運送,其所需費用須經道路救援服務公司報價且得持卡人同意後,始得進行救援服務。
        (7) 車輛故障地點位於地下室、處於淤泥、積水未完全清除、重物壓住、須委外大型吊車或特殊機械處理或其他現場服務人員車輛無法實拖吊服務情形者,採議價處理,所需費用經持卡人同意負擔後,始行動救援。
        (8) 拖吊車輛車長超過5,200mm或車寬超過2,100mm或車重超過2,500kg,底盤、保桿、側裙、排氣管等車輛零配件,高級車種(市價超過NT$500萬以上及距離地面高度低於12公分者)已逾一般拖吊車服務範圍,需議價處理。
        (9) 凡拖吊目的地需行經宜花東地區地磅站時,需以11噸大型全載車載運費用計價(車主需以元大銀行信用卡自費支付差額)。
        (10) 申報服務之車輛以空車為限,車主應先卸載貨物,如需協助卸載,費用需現場議價,並由持卡人自行負擔費用。
        (11) 遇特殊情況需加人加車,則需加價NT$650。
        (12) 或其他非屬符合本項優惠可免費使用之項目,需持卡人自費。
                ※ 全鋒道路救援-車主自費服務項目及收費標準表
                ※ 山區或偏遠地區請參閱全鋒道路救援服務郊區一覽表
      15. 15.高速公路注意事項:
        持卡人已登錄之車輛於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或事故,須先通知全鋒客服中心,如因情形急迫或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先請其他合法道路救援服務公司拖救車拖離現場,持卡人因此支出之費用,於原得免費拖吊之範圍內(不含高公局規範之現場作業費用),於拖吊隔天開始算起7個工作天內,檢附以下資料掛號郵寄至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270號15樓全鋒退費組,待全鋒道路救援服務公司收訖確認無誤後10個工作天內,依會員權益辦理退費予持卡人。應檢附資料:(1)國道小型車拖救服務契約三聯單正本、(2)三聯式發票正本(抬頭:全鋒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統編22899886)、(3)行照影本、(4)台幣存摺影本、(5)車輛進場證明
      16. 16.依相關機關規定,高速公路、一般高架橋及快速道路嚴禁急修服務,概以拖吊服務處理。
      17. 17.本行保留最終核准與否、變更、修改或終止本優惠之權利。
  • 高鐵優惠
      ● 活動日期:113/1/1~113/12/31
      ● 優惠內容:

      持元大銀行指定信用卡至高鐵網路訂票系統或各車站售票窗口刷卡購票,得以累積消費金額或優惠加價金額,享限量標準車廂免費升等或加價升等商務車廂優惠。

      適用卡別

      優惠內容

       

       

      元大證券聯名卡/ 鑽金智富卡

      鑽石會員於會籍期間新增乙筆一般消費(不限金額)且已請款入帳,享每月免費4張標準車廂升等商務車廂禮遇(正附卡併計)。

      翡翠會員於會籍期間新增乙筆一般消費(不限金額)且已請款入帳,享每月免費2張標準車廂升等商務車廂禮遇(正附卡併計)。

      鈦金及菁英會員(正、附卡持卡人)前月新增乙筆一般消費(不限金額)且已請款入帳,享當月標準車廂票價每張加價NT$450升等商務車廂優惠價,每卡每次限購4張。

      富貴無限卡/世界卡

      前月累計新增一般消費金額達NT$50,000(含)以上,享當月免費2張標準車廂升等商務車廂禮遇(正附卡分別計算)。

      ※前月累計新增一般消費金額未達NT$50,000(不含)及超次使用或超過限購張數時,富貴無限卡:每張扣抵禮遇點數7,500點,不足點數者,另收取標準車廂票價每張加價NT$450升等商務車廂優惠價;世界卡:收取標準車廂票價每張加價NT$450升等商務車廂優惠價。

      白金卡(含)以上等級信用卡(不含新世代信用卡、餘額代償卡)

      前月新增乙筆一般消費(不限金額)且已請款入帳,享當月標準車廂票價每張加價NT$450升等商務車廂優惠價,每卡每次限購4張。

      提醒您:

      • ● 升等活動不區分搭乘距離,標準車廂與商務車廂票價差額低於NT$450者,建議評估是否使用付費升等優惠方案
      • ● 升等優惠不得與台灣高鐵公司其他優惠併用。
      • ● 持卡人如須瞭解所持有持卡別升等高鐵商務車廂情形,請先致電元大客服詢問。
      • ● 因商務車廂升等名額有限,建議提早預訂以免向隅,詳細規範請以台灣高鐵官網公告為準 (如您累計消費金額不足,或是優惠張數用罄,將另行於您信用卡帳單收取升等商務車廂優惠價最高NT$450/張,詳見注意事項)

       

      ● 注意事項:
      1. 1.持有鑽金智富卡(鑽石、翡翠會員)、元大證券聯名卡(鑽石、翡翠會員)、富貴無限卡、世界卡升等商務車廂優惠範例如下:
      2. 富貴無限卡/世界卡:所稱前月累計新增一般消費入帳金額,係指使用升等商務車廂優惠之前一個月1日至該月月底期間,所累計新增之一般消費且已請款入帳;範例說明:8月1日至8月31日累計新增一般消費入帳金額達NT$50,000(含)以上,將可於9月1日至9月30日享當月免費升等商務車廂2張,依此類推。每一持卡人可享當月2張免費升等商務車廂,若同時符合本行多張卡別優惠資格,亦僅得擇一使用。
      3. 鑽金智富卡(鑽石、翡翠會員)/元大證券聯名卡(鑽石、翡翠會員)會籍期間計算係指核卡日當月起算至第13個月的月底或自會員等級變動當月起算至第12個月的月底,範例說明:
        (1)若您為【鑽石會員】,核卡日為111/1/18,則會籍期間為111/1/18至112/1/31。
        (2)若您原為【翡翠會員】,自111/3/1升等成【鑽石會員】,則會籍期間為111/3/1至112/2/28。
      4. 2.本行一般消費定義及排除項目,詳參元大銀行官網說明
      5. 3.分期交易以當期已請款入帳之分期金額為準;紅利折抵交易係以折抵後金額計算;海外消費金額以經匯率換算後之新臺幣金額為準。
      6. 4.參與本優惠之持卡人因任何理由退還刷卡買受之貨品、服務或因簽帳爭議、申請退稅至信用卡之交易(含現金交易申請之退稅)及其他原因而退還刷卡消費款項或申請分期服務之分期前消費總金額,該筆款項即均列為全部消費之負項。
      7. 5.高鐵車廂優惠限至台灣高鐵各車站售票窗口或台灣高鐵公司網路訂位系統之「信用卡合作優惠專區」及手機「T-EX行動購票」App以本優惠之指定卡別刷卡購買標準車廂對號座車票,並主動表明升等意願,即有機會以標準車廂對號座票價(包含成人、孩童、敬老及愛心票,但不包含團體票)依前月消費門檻享升等禮遇。
      8. 6.若使用高鐵車廂優惠超過次(張)數、不符合升等資格使用或使用白金卡以上(不含新世代信用卡、餘額代償卡)等級信用卡,本行將於信用卡帳單收取升等商務車廂優惠價,說明如下:
        (1)【鑽石會員】會籍期間無新增一般消費或已消費但尚未入帳;或每月總使用張數超過4張者(即第5張起計費),每張車票收取NT$450。
        (2)【翡翠會員】會籍期間無新增一般消費或已消費但尚未入帳;或每月總使用張數超過2張者(即第3張起計費),每張車票收取NT$450。
        (3)【鈦金及菁英會員】前月新增乙筆一般消費且已請款入帳,每張車票收取NT$450。
        (4)富貴無限卡未達消費金及超次使用或超過限購張數者,每張車票扣抵禮遇點數7,500點,不足點數者,則每張車票收取NT$450。
        (5)世界卡未達消費金額者及超次使用或超過限購張數者,每張車票收取NT$450。
        (6)白金卡(含)以上等級信用卡(不含新世代信用卡、餘額代償卡),前月新增乙筆一般消費(不限金額)且已請款入帳,每張車票收取NT$450。
        (7)持卡人若選擇優先使用高鐵車廂優惠,而發生停卡、遲繳、遭本行停止使用之權利、違反高鐵車廂優惠使用規定或違反信用卡約定條款之情事,應依實際使用高鐵升等購票張數支付之使用費。
      9. 7.高鐵車廂優惠因高鐵商務車廂(團體包車除外)每班次最多可升等座位數為50位。但因同步開放一般旅客與參與本升等禮遇旅客依序購買,如該班次之某路段銷售數量已達限額時,則該班次不再接受行經該路段之所有搭乘區間的旅客升等。(例如:某班次桃園-新竹段銷售數量已達50位,則該班次台北-台中段旅客無法再升等,但可接受台中-左營段旅客升等)。
      10. 8.高鐵車廂優惠不得與台灣高鐵公司其他優惠併用。
      11. 9.高鐵車廂優惠車票可變更1次,免收手續費,惟旅客須攜帶原購票時使用符合升等資格之本優惠之指定卡別方得受理。再次變更時,則以退票重購辦理,並收取退票手續費,退票時,將以票面標準車廂對號座票價扣除退票手續費後,將餘額退還至持卡人之本優惠之指定卡別帳戶。
      12. 10.購買本高鐵車廂優惠票之持卡人,如遇列車遲延致符合遲延賠償時,依票面實收票價計算退款金額。
      13. 11.高鐵車廂優惠票不適用於越乘區間,持用適用優惠之持卡人越站乘車時,應按商務車廂標準計收越乘區間票價,並得加收越乘區間票價之百分之五十。
      14. 12.持用高鐵車廂優惠票持卡人,如遺失乘車票,應按商務車廂票價補收起程站至到達站間應付票價,並得加收百分之五十。
      15. 13.持用與資格或身分不符之優待票者,應補收起程站至到達站間應付票價差額,並得加收票價差額之百分之五十。
      16. 14.高鐵車廂優惠票之旅客運送等相關服務由台灣高鐵公司提供,元大銀行與台灣高鐵公司間並無合夥、經銷、代理、保證及廣告之關係,有關旅客運送或商務車廂等服務之其他特別規定,請詳台灣高鐵企業網站thsrc.com.tw,或依台灣高鐵公司旅客運送契約相關規定辦理。高鐵客服專線:4066-3000(苗栗:4266-3000;台東、金門:4666-3000;馬祖及行動電話:02-4066-3000)。
      17. 15.元大銀行與台灣高鐵公司保留最終核准與否、變更、修改或終止高鐵車廂優惠之權利。
  • 機場接送服務
      •  
      ● 活動日期:113/1/1~113/12/31
      ● 優惠內容:
      持元大銀行指定信用卡享免費機場接/送優惠,詳細優惠內容如下

      適用卡別

      優惠內容

      備註

      鑽金智富卡

      鑽石會員

      會籍期間新增乙筆一般消費(不限金額)且已請款入帳,即享機場接或送服務免費6次

      *正、附卡使用次數合併計算
      *優惠次數與「機場外圍免費停車」每年次數上限合併計算。

      翡翠會員

      會籍期間新增乙筆一般消費(不限金額)且已請款入帳,即享機場接或送服務免費4次

      元證聯名卡

      鑽石會員

      會籍期間新增乙筆一般消費(不限金額)且已請款入帳,即享機場接或送服務免費6次

      翡翠會員

      會籍期間新增乙筆一般消費(不限金額)且已請款入帳,即享機場接或送服務免費4次

      富貴無限卡

      刷富貴無限卡購買國際線機票或支付出國團費,單筆金額達NT$20,000(含)以上者,享免費機場接或送服務乙次,最高免費4趟/年。

      正、附卡分別計算使用

       ※上述卡別若未達優惠標準說明:若不符合免費/優惠價資格或逾優惠價使用次數時,本行將於信用卡帳上收取機場接送服務費每趟NT$1,100或禮遇18,000點。

      【適用接送範圍】(部分偏遠地區不適用)

      1. 1.桃園國際機場:臺北市、新北市及桃園市
      2. 2.高雄小港國際機場:高雄市
      3. 3.松山國際機場:臺北市、新北市
      4. 4.清泉崗國際機場:台中市
      5. 機場接送預約表單下載:元大銀行機場接送服務預約單_11301版

       

      ● 注意事項:
      1. 1.使用本服務須於5個工作日前(不含預約當日,如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規定之連續假日及春節時段則須於7個工作日前),填寫機場接送服務預約單,並傳真至(02)7734-8958辦理預約手續,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派車權。
      2. 2.本行一般消費定義及排除項目,詳參元大銀行官網說明。
      3. 3.無限卡刷卡支付消費金額正、附卡分開計算,刷卡紀錄以入帳日為準,需於使用本服務月份往前溯及2個月內使用。
      4. 4.如欲變更或取消服務(含接機/送機期間、加價服務、兒童安全座椅等),須於原約定時間2個工作日前來電本行客服專線(02)7732-5290或0800-589-668辦理;若變更後日期較原預約日期提前者仍須符合5個工作日前來電辦理異動(連續假日須7個工作日),否則視同使用乙次優惠,並支付相關加價費用,若卡友不符合使用資格或司機至現場發現卡友未申請兒童安全座椅、行李件數過多、體積過大等,與預約時不同導致無法乘載,視同使用機接服務或支付每趟NT$1,100及相關費用。
      5. 5.本服務僅限台北市、新北市及桃園市至桃園國際機場、台北市及新北市至松山國際機場、高雄市至高雄小港國際機場、台中市至台中清泉崗國際機場之接機或送機服務,以下部分偏遠地區不適用:

      縣  市

      地  區

      縣  市

      地  區

      台北市

      仰德大道三段(含)起算

      新北市

      八里、淡水、汐止、深坑、花園新城、

      石碇、烏來、三芝、平溪、坪林、石門、金山、萬里、瑞芳、貢寮、雙溪、

      新店:安康路二段(含)起算(含車子路)

      桃園市

      新屋、大溪、楊梅、龍潭、復興

      高雄市

      茄萣、永安、彌陀、內門、美濃、六龜、桃源、甲仙、旗津、田寮、杉林、阿蓮、那瑪夏、路竹、湖內、林園、大寮、茂林

      台中市

      大安 新社 和平 東勢

       

      1. 6.預約接送時間在21:00~07:00時段者,須加收夜間服務費用每次NT$300。若會員原接機時間於夜間服務時段,而班機實際抵達時間超出該時段,已預付之夜間服務費用NT$300將不予退還。連續期間之機場接送價格須另加收NT$400,農曆春節假期另加收NT$600,且須於7個工作天前預約,指定連續假期期間如下:須於7個工作天前預約之連續假期如下:112年12月28日~113年1月3日、113年2月6日~113年2月16日(農曆春節假期)、113年4月2日~113年4月9日、113年6月6日~113年6月12日。本優惠限會員本人使用,上車前須出示鑽金智富卡及身分證明文件(護照、身分證、駕照其中任一證件)供司機認證,未出示者,恕無法使用本優惠,且視同使用乙次優惠,須自行負擔相關費用,若會員非符合免費使用資格仍須支付機場接送服務費每趟NT$1,100及相關費用。
      2. 7.本優惠限卡友本人使用,上車前須出示本行指定信用卡及身分證明文件(護照、身分證、駕照其中任一證件)供司機認證,未出示者,恕無法使用本優惠,且視同使用乙次優惠,須自行負擔相關費用。
      3. 8.本優惠提供四人座轎車服務,無法指定車輛廠牌/車型及不提供攜帶寵物同行(乘車)之服務,除卡友本人外,如行李加上同行親友以一車為限(一車限定人數依交通法規規定,本行保留接受同行人數之權利)。您有攜帶特殊行李或大型物品,如:兒童安全座椅/增高座墊、嬰兒推車、滑雪板或高爾夫球具等,請務必事先來電客服中心告知,為確保行車安全與舒適度,客服中心將直接為您安排七人座車服務,並依車型收取升等費用NT$380,若未事先告知,當日行李過多搭載不下,仍視同已使用當次服務,服務費用不予退還。
      4. 9.兒童安全座椅加價:【需兒童座椅請來電客服中心申請】
      •  ● 因應政府『小型車附載幼童安全乘坐實施及宣導辦法』規範,12歲以下兒童乘坐小客車,需繫安全帶及使用安全座椅(增高座墊)乘坐,幼童(1-4歲)使用安全座椅/兒童(4-12歲)增高坐墊。因車型限制,每車最多限預約二張(含)安全座椅(增高座墊)使用,若預約二張(含)安全座椅(增高座墊)需指定七人座車,並收車型加NT$380。
      •  ● 如卡友預約本優惠時未主動告知有幼童或兒童同行或未加費選擇安全座椅(即增高座墊)者,將全面拒絕提供接送服務,且視同使用乙次優惠,須自行負擔相關費用。
      1. 10.送機/接機待時:
      •  (1) 送機待時:依預約時間到達卡友指定地點,卡友本人或同行者如逾時15分鐘以上,則司機無法繼續等候,且視同使用乙次服務,須自行負擔相關費用。
      •  (2) 接機等候:接機時間以機場公佈班機抵達時間為準,接機案件等候時間為60分鐘,若超過61分鐘,仍無法與卡友本人聯繫,則視同使用乙次優惠,須自行負擔相關費用。機場接送機服務之提供以卡友預約時之人數以及地點為準,卡友不得於接/送機當時要求臨時增加承載人數,或變更地點,若產生任何無法承載、增加費用或時間延誤等問題,應由卡友自行負擔。
      •  (3) 待時費用:若卡友須待時接機,須視司機行程允許,第61分鐘起,依乘坐車種每小時酌收待時費用每小時NT$300,不足一小時以一小時計算。足一小時以一小時計算,最長等候90分鐘(依航班實際抵達時間或指定時間起算)。
      •  (4) 指定時間:係指依卡友指定時間,非航班表定抵達時間前往接機。預約時如原預約航班與表定接送時間不符,則接送當日將依卡友指定時間前往服務,服務人員將不再確認原預約航班抵達時間。
      •  (5) 如遇班機提早抵達,則依卡友原預約時間提供服務,若班機延後則廠商依機場公告之抵達時間提供服務,但若延後抵達之時間較原訂抵達時間已逾四小時(含)抵達台灣則視同卡友取消,當次預約不列入使用次數,卡友須自行承擔交通費用,本行不再另行派車。
      •  (6) 若航班取消(依國際機場當日航班公告時刻表為準),本行之服務廠商因無法確認客戶新航班資訊,將退回客戶權益次數及退刷此筆交易金額,客戶須自行承擔交通費用。
      •  (7) 元大銀行及服務之機接公司保留接受卡友待時接送權利。
      1. 11.本優惠使用當日如遇颱風來襲或國內發生不可抗力之因素,為保障服務人員人身安全,若地方縣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上課且接送當日的平均風力達到七級風或陣風達到十級風時,本行有權暫停機場接送服務,將主動致電卡友通知取消本服務,當次預約不列入使用次數,本行將返還自付車資,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派車權。
      2. 12.卡友於行前請事先向航空公司確認報到時間,及自行評估路況(如塞車、中途停靠點等)及車程,提前預約送機出發時間,本行不負因路況如塞車等因素造成無法登機之責任。
      3. 13.卡友若選擇優先使用本優惠,而發生停卡、遲繳、遭本行停止使用卡片之權利、違反本優惠使用規定或信用卡約定條款之情事,應依實際使用之機場接送服務價格支付相關費用。
      4. 14.元大銀行保留最終核准與否、變更、修改或終止本優惠之權利。
您好,我是元先生 有什麼可以為您服務的地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