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約開戶/申請
您是否詳閱並同意以下條款?
茲聲明本人已於合理期間審慎閱讀 ,並充分了解相關約事項及內容。
- 本人向貴行申請之帳戶業務往來項目,於上述約定事項範圍內,同意遵守該約定書之各項條款,當貴行推出新產品或服務項目變更時,同意貴行得隨時於修改約定書後,置於營業處所供索閱,或於貴行網頁公告供查閱以代通知或以電話、書面、電子郵件、簡訊、存摺登錄、對帳單列印、自動櫃員機螢幕顯示等任一方式通知。
- 本預約開戶申請之保留期限為自預約開戶日起10日(遇假日則保留至下一個營業日)止,若本人於該期限結束前仍未至貴行完成開戶手續,則該預約開戶將自動取消並刪除預約資料。如本人仍有需要,需重新申請預約開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