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行動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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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業務
個人貸款業務
  • 異動說明
    服務項目 異動說明
    房貸透支帳戶

    為進行系統整併作業需要,循環借款(回復型房屋借款)及循環透支貸款計息日調整說明如下:

    一、

    原大眾銀行循環借款(回復型房屋借款)及循環透支貸款之計息日為「每月結算一次,並於每月月底滾入原本金」,自合併日起,調整為「每月二十日結算利息乙次,於每月二十一日由銀行自動計入借款人約定存款帳戶<即借款人約定作為循環借款動支使用之透支帳戶>,遇假日提前至前一營業日」。

    二、

    合併當月份(即107年1月)之循環借款(回復型房屋借款)及循環透支貸款於當月結息後暫不計入,俟合併後次月(即107年2月14日)結息再將前述利息一併計入借款人約定存款帳戶。

    匯款及ATM繳款

    合併日後,放款帳號由12碼改為14碼,請於原大眾銀行放款帳號之前加上「10」,此放款帳號即為匯款及ATM繳款之收款或轉入帳號。匯款繳款時收款銀行請依本通知書附錄資訊表對應為「元大銀行OO分行」,ATM繳款時轉入銀行請輸入「806元大銀行」,另原大眾銀行信用貸款ATM繳款之虛擬帳號將停止使用。

    收費標準

    合併日後依元大銀行「個人貸款業務收費標準」收費,於網站公開揭示。

    • Q1:我是大眾銀行的房貸客戶,合併後,各項條約是否仍具有效力?是否需要重新辦理簽約對保手續?
      A1:合併後,客戶原與大眾銀行簽訂之授信條約仍持續有效,無須重新辦理簽約對保手續。
    • Q2:合併後,原先約定利率是否會調整?
      A2:合併後,仍依客戶原先與大眾銀行約定之利率計息。
    • Q3:我已辦理約定自動扣帳繳付本金及利息,合併後是否需重新約定扣繳帳戶?
      A3:合併後,無需重新約定扣繳帳號,原約定自動扣帳繳付本金及利息仍然有效。
    • Q4:合併後,若清償所有貸款餘額,申請清償證明,辦理抵押權塗銷,是否會有地政機關等單位不接受的情形?
      A4:合併後,因授信清償申請塗銷抵押權時,可持元大銀行簽發之抵押權塗銷同意書逕向地政機關(或其他抵押設定主管機關)辦理,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原承辦分行,我們將會盡全力協助處理。
    • Q5:合併後,貸款欲跨行匯款或ATM繳款時,應如何繳款?
      A5:合併日後,請於原大眾銀行放款帳號之前加上「10」,此放款帳號即為匯款及ATM繳款之收款或轉入帳號。另財金公司不再接受大眾銀行(814)的跨行匯款或轉帳,匯款繳款時,收款銀行請依本行通知事項附錄「原大眾銀行各分行合併後資訊表」改為「元大銀行OO分行」,ATM繳款時轉入銀行請輸入「806元大銀行」,另原大眾銀行信用貸款ATM繳款之虛擬帳號將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