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業務
企業貸款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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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動說明
服務項目 異動說明 企業貸款透支帳戶計息日變更 為進行系統整併作業需要,循環透支貸款計息日調整說明如下:
一、 原大眾銀行循環透支借款之計息日為「每月結算一次,並於每月月底滾入原本金」,自合併日起,調整為「每月二十日結算利息乙次,於每月二十一日由銀行自動計入借款人約定存款帳戶<即借款人約定作為循環借款動支使用之透支帳戶>,遇假日提前至前一營業日」。
二、 合併當月份(即107年1月)之循環透支貸款於當月20日結息後暫不計入,俟合併後次月結息(即107年2月14日,遇假日提前至前一營業日),將前述利息一併計入借款人約定存款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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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我是大眾銀行的法人授信客戶,合併後,各項條約是否仍具有效力?是否需要重新辦理簽約對保手續? A1: 合併後,客戶原與大眾銀行簽訂之授信條約仍持續有效,無須重新辦理簽約對保手續。 -
Q2: 合併後,原先約定利率是否會調整? A2: 合併後,客戶原先與大眾銀行約定放款利率仍持續有效,適用至原額度到期為止。 -
Q3: 我已辦理約定自動扣帳繳付本金及利息,合併後是否需重新約定扣繳帳戶? A3: 合併後,無需重新約定扣繳帳號,原約定自動扣帳繳付本金及利息仍然有效。 -
Q4: 合併後,若清償所有貸款餘額,申請清償證明,辦理抵押權塗銷,是否會有地政機關等單位不接受的情形? A4: 合併後,因授信清償申請塗銷抵押權時,可持元大銀行簽發之抵押權塗銷同意書逕向地政機關(或其他抵押設定主管機關)辦理,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原承辦分行,我們將會盡全力協助處理。 -
Q5: 合併後,我在大眾銀行所有未到期舊額度仍可以繼續使用嗎?有無附加限制條件? A5: 合併後,客戶原於大眾銀行所有未到期舊額度仍可繼續使用,有無附加限制條件,則視客戶與原大眾銀行所簽訂約據條款為準。 -
Q6: 合併後,我與大眾銀行及元大銀行二家銀行皆有授信往來,將依那一家銀行之往來條件往來? A6: 合併後仍依原授信條件往來,於額度先屆期辦理續約時,全案將整併重新規劃授信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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