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外匯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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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動說明
服務項目 異動說明 銀行代號及存款帳號 一、 銀行名稱及代號
合併日後之銀行名稱及代號為「元大銀行806」。二、 存款帳號
存摺存款帳號不會變動,僅由12 碼改為14 碼,請於原大眾銀行存款帳號之前補「00」。定期性存款帳號全部更新,惟客戶存單毋需換發,權益亦不受影響。跨行匯款及跨行轉帳 一、 跨行匯款
請轉知匯款往來對象,合併日後收款銀行請依本通知事項的附錄資訊表改為「元大銀行○○分行」,收款帳號如為原大眾銀行12碼存款帳號,元大銀行仍會接受入戶,不會因帳號長度不符退匯。二、 跨行轉帳
請轉知交易往來對象,合併日後透過自動化交易(金融卡、網路銀行、電話銀行、網路ATM、行動銀行)辦理跨行轉帳,轉入銀行請輸入「元大銀行806」,轉入帳號如輸入原大眾銀行12碼存款帳號,元大銀行仍會接受入戶。存摺 一、 原大眾銀行之存摺,合併日後仍可透過自動補摺機補登存摺交易明細。自合併日起,請持原大眾銀行存摺,至元大銀行各營業單位換發元大銀行存摺。
二、 原大眾銀行存摺請於合併日前先行補登,如有未及於合併日前補登存摺之交易明細,於合併日結轉為支出、收入各一筆列印於存摺。合併日後,存摺交易明細達100筆未辦理存摺補登時,存摺交易明細亦會自動濃縮併記,存摺僅列印濃縮後之借、貸併記交易各一筆。如需存摺詳細交易明細,請至元大銀行各營業單位或透過網路銀行申請調印。
金融卡 一、 原大眾銀行金融卡於合併日後可繼續使用至民國107年12月31日,惟若原大眾銀行金融卡於合併日前尚未至大眾銀行ATM進行開卡、解鎖變更密碼,則合併日後將無法使用。
二、 原大眾銀行金融卡於民國106年12月26日15:30至106年12月31日18:00期間將暫停國外提款之交易功能。
三、 自合併日起,請客戶持原大眾銀行金融卡、雙身分證明文件及原留印鑑,至元大銀行各營業單位換發元大銀行金融卡。
四、 合併日後交易限額調整如下,曾向大眾銀行申請調整金融卡交易限額者亦同:
交易類別 每筆限額 每日限額 合併交易項目每日限額 提款 自行 3萬元 15萬元 15萬元
(或等值外幣)跨行 2萬元
(或等值外幣)15萬元
(或等值外幣)轉帳 非約定帳號 3萬元 3萬元 300萬元 約定帳號 200萬元 300萬元 行外據點自動化設備服務 合併前大眾銀行行外據點之提款機及存提款機,將提前由元大銀行提供服務;自改由元大銀行提供服務至合併日期間,原持大眾銀行金融卡客戶透過上述機器辦理提款及轉帳等服務將屬跨行交易,惟持大眾銀行金融卡「提款」及「轉帳至大眾銀行帳戶」等交易產生之跨行手續費,免予計收。
提款密碼及無摺取款約定 一、 原大眾銀行約定無摺取款設有密碼者,合併日後該密碼即為「提款密碼」。提款時,無論是否出示存摺,均需輸入「提款密碼」。
二、 原大眾銀行約定無摺取款者,合併日後可至元大銀行各營業單位憑原留印鑑及取款憑條辦理無摺提款交易,惟無摺提領現金僅限於存款帳號所屬營業單位,且取款憑條存戶簽章處除蓋原留印鑑外,需經客戶(個人戶本人、非個人戶之負責人或代表人)親簽。
支票存款 一、 空白支票之領用:
自合併日起,請原大眾銀行支票存款戶攜帶原在大眾銀行已請領的剩餘空白票、原留印鑑、支票領取證,至原開戶單位領取元大銀行空白支票。二、 原大眾銀行已流通在外之支票,均可繼續使用或申請兌付。
新臺幣存款計息起點及計息單位 一、 活期存款及活期儲蓄存款每日最終餘額達計息起點(目前為新臺幣壹萬元)者,以元整數為計息單位,不滿起息點者不予計息,利息以牌告利率計算,每半年(六月廿日及十二月廿日)結息一次,並以次日(遇休假日不順延)為付息日轉入原帳戶。
二、 每日帳務劃分時點(即計息切換點)調整為以22時為基準,於每日帳務劃分時點後及例假日(含非營業日)所為之交易,存款帳戶相關交易紀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存摺、存款對帳單等),均以次一營業日記帳。交易是否逾每日帳務劃分時點,以元大銀行主機系統接獲交易檔案或資料時間為準。
新臺幣定期性存款 一、 辦理方式:以存單或綜合存款項下之定期(儲蓄)存款方式辦理。
二、 計息方式:原大眾銀行定期性存款採固定利率者,依原存款利率計息至期滿。採機動利率者,自合併日起依符合元大銀行牌告利率之各期別機動利率計息。
三、 中途提取:定期性存款中途解約依元大銀行牌告利率及規定計息。
(一) 依該筆存款實存期間,按該檔期牌告利率八折單利計息,如實存期間無牌告利率者,依下一檔之牌告利率八折單利計算,且包括不足整月之零星日數。
(二) 存期期間內遇到利率調整,以起存日之利率為準,採機動利率計息者,按實際存款期間利率分段計息。若實際存款期間未滿一個月不予計息。
四、 逾期提取:
(一) 按逾期次營業日之新臺幣活期存款牌告利率折合日息單利計給,該存款到期日至提取日期間新臺幣活期存款牌告利率有調整者,按調整之牌告利率分段計息。
(二) 定期性存款到期日如為休假日,於次營業日提取時,按存單利率另給付休假日之利息,但在第二營業日提取時,除休假日按存單利率給付利息外,第一營業日以後應照新臺幣活期存款牌告利率單利計付逾期利息。
五、 質借:質借額度不超過存單面額九成,借款利息以定期性存款利率加計加碼利率(目前為年利率1.5%)後計之,並隨定期性存款利率之變動調整之,每月計息一次。
六、 自動續存:定期性存款自動續存,依照原存款條件(存期、固定/機動利率)續存。
綜合對帳單 寄送對象為前月帳務資料符合法定須寄送項目及理財VIP資格(即前月存款月均額新臺幣100萬元(含)以上)之客戶。符合理財VIP資格之客戶一律寄送電子綜合對帳單,惟未留存email者則不寄送。
代扣繳業務 客戶於原大眾銀行已約定之各項代扣繳業務,由銀行通知扣繳事業單位進行更新程序,無須重新辦理約定。
靜止戶恢復往來 一、 存戶原於大眾銀行開立之新臺幣活期存款/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截至民國102年列為靜止戶業逾5年者,大眾銀行當時以整批作業方式辦理結清作業;自合併日起,前述帳戶如尚有未提領款項或存戶未來行辦理銷戶者,將重新恢復帳戶,帳號為原大眾銀行12碼帳號前補「00」,共有14碼帳號、印鑑可沿用原帳號約定之印鑑。
二、 請存戶本人持雙身分證明文件(非個人戶請另提供主管機關核准登記證明文件),至元大銀行各營業單位辦理存摺換發,及重新申辦金融卡、網路銀行及語音服務。
證劵款項劃撥帳戶 存款帳戶約定為證券款項劃撥者,依元大銀行證券劃撥存款牌告利率計息。
存款帳戶轉換及牌告利率適用 原大眾銀行下列新臺幣存款帳戶,於合併日轉換至元大銀行相關存款專案,轉換後詳細專案內容請至元大銀行官網查詢:
大眾銀行 元大銀行 大眾結圓儲蓄存款帳戶、珍愛儲蓄存款帳戶、利優儲蓄存款帳戶(註1) 新臺幣富利活期儲蓄存款專案 新臺幣CASA+管大師活期儲蓄存款帳戶 新臺幣豐利活期儲蓄存款專案 現金管理企業利優活期存款帳戶(註2) 新臺幣階利活期存款專案 利利高升儲蓄存款帳戶、寶貝儲蓄存款帳戶(註3) 新臺幣活期儲蓄存款帳戶 大眾皆利活期存款帳戶、企金結圓活期存款帳戶(註4) 新臺幣活期存款帳戶 薪想事成儲蓄存款帳戶(註5) 公教人員儲蓄存款業務 大眾退撥專戶活期儲蓄存款(註5) 退撥專戶活期儲蓄存款 薪滿意足薪轉活儲優惠利率加碼專案(註5) 福利薪轉、薪資轉帳福利存款(一)、薪資轉帳福利存款(二) 註1: 合併日後停止「珍愛儲蓄存款帳戶」信用卡消費分析資料寄送服務。
註2: 「現金管理企業利優活期存款帳戶」於合併基準日前一營業日結算當月22日起至結算日加碼利息並支付。
註3: (1) 原大眾銀行新臺幣「利利高升儲蓄存款帳戶」、「寶貝儲蓄存款帳戶」,於合併日轉換為元大銀行新臺幣活期儲蓄存款帳戶,依元大銀行活期儲蓄存款牌告利率計息。
(2) 合併日後停止「利利高升儲蓄存款帳戶」跨行轉帳手續費優惠及「寶貝儲蓄存款帳戶」臺外幣活期存款約定自動轉存定期存款暨預約轉帳服務。
註4: 原大眾銀行新臺幣「大眾皆利活期存款帳戶」、「企金結圓活期存款帳戶」,於合併日轉換為元大銀行新臺幣活期存款帳戶,依元大銀行活期存款牌告利率計息。
註5: 原大眾銀行「薪想事成儲蓄存款帳戶」、「大眾退撥專戶活期儲蓄存款」及「薪滿意足薪轉活儲優惠利率加碼專案」,於合併日轉換為元大銀行「公教人員儲蓄存款業務」、「退撥專戶活期儲蓄存款」、「福利薪轉」、「薪資轉帳福利存款(一)」、「薪資轉帳福利存款(二)」,並依元大銀行各該項存款牌告利率計息。
收費標準 合併日後依元大銀行「存匯業務各項服務收費標準」收費,於營業場所及網站公開揭示;並停止原大眾銀行調閱錄影帶服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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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原大眾銀行金融卡於合併日後可繼續使用至民國107年12月31日,此期間客戶因長期在國外是否有變通方式協助處理? A1: 合併後一年內可繼續使用原大眾銀行金融卡。
如客戶長期旅居國外者,得由客戶出具經我國駐外單位驗發「中華民國文件證明書」之授權書(大陸地區則須經大陸地區公證處公證及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由第三人持本人及客戶二者之身分證明文件代為辦理。 -
Q2: 權益通知僅告知原大眾銀行金融卡有使用期限,原大眾銀行存摺是否無使用期限限制? A2: 原大眾銀行存摺,合併日後,仍可透過自動補摺機補登存摺交易明細;若要臨櫃交易,一定要換發元大銀行存摺。 -
Q3: 換摺需本人嗎?若是代理人需如何處理? A3: 換摺作業無需本人親自申請,僅需攜帶原大眾銀行存摺至元大銀行任一家分行即可辦理。 -
Q4: 合併後,部分分行將變更名稱,如跨行匯款或轉帳時忘記新分行名稱,仍填寫原大眾銀行分行名稱是否會遭退匯? A4: 1. 合併日,財金公司不再接受大眾銀行(814)的跨行匯款,如客戶仍填寫「大眾銀行XX分行」,此款項會遭財金公司退匯。 2. 合併後跨行匯款,收款銀行請依本通知事項的附錄資訊表改為「元大銀行+新的分行名稱」。 -
Q5: 合併後跨行匯款或轉帳,使用大眾銀行帳號仍可入帳,請問是否有時間限制? A5: 收款帳號如為原大眾銀行12碼存款帳號,元大銀行仍會接受入戶,不會因帳號長度不符退匯。 -
Q6: 客戶於他行設定預約轉帳未異動資料,如進行該筆跨行轉帳交易時,系統仍選擇814銀行代號,是否會被拒? A6: 合併後一年內,客戶利用自動櫃員機(ATM)、網路銀行、電話銀行、網路ATM、行動網路銀行等自動化設備,輸入銀行代碼為814之轉帳交易仍可接受入戶,但自民國108年1 月1日(合併日起一年後)起僅接受銀行代碼為806之轉帳交易。 -
Q7: 客戶於原大眾銀行已約定之各項代扣繳(如水電費、電話費、瓦斯費等),需要再重新辦理約定嗎? A7: 客戶於原大眾銀行已約定之各項代扣繳業務,將由銀行通知扣繳事業單位進行更新程序,客戶無須重新辦理約定。 -
Q8: 「存款帳戶約定為證券款項劃撥者,依元大銀行證券劃撥存款牌告利率計息。」是否於原大眾銀行活儲為188證券帳戶即符合此條件? A8: 原大眾銀行帳號開頭前三碼為188、109證券帳戶及一般存款帳戶另有約定為證券款項劃撥者,即符合此條件。 -
Q9: 原大眾銀行新臺幣「大眾皆利活期存款帳戶」,銀行合併後會有改變嗎? A9: 合併後將轉換為元大銀行新臺幣活期存款帳戶,依元大銀行活期存款牌告利率計息。未來可配合申請元大銀行新臺幣活期存款專案利率。 -
Q10: 原大眾銀行定存到期若為不續存,到期日遇假日將直接入指定活存帳號,合併後是否仍不區分到期日是否為假日即入帳?或須待營業日入帳? A10: 合併後定存入息遇假日皆改為營業日入帳。 -
Q11: 原大眾銀行靜止結清戶重新恢復帳戶者,若要求銷戶時,可否比照郵寄申請辦理銷戶作業方式?若客戶表示願放棄餘額請銀行自動銷戶是否可受理? A11: 可以郵寄方式申請辦理銷戶作業;為保障您的權益,仍請您洽元大銀行領取餘額。 -
Q12: 原在大眾銀行已請領的剩餘空白支票是否可繼續使用? A12: 請原大眾銀行支票存款戶攜帶原在大眾銀行已請領的剩餘空白支票、原留印鑑、支票領取證,至原開戶單位領取元大銀行空白支票。 -
Q13: 合併前已開出的未兌現支票,合併後仍可正常支付嗎? A13: 原大眾銀行已流通在外之支票,均可繼續使用或申請兌付。 -
Q14: 原於大眾銀行辦理的支票掛失止付,權益會不會有影響? A14: 不會有任何影響。 -
Q15: 合併後,我的票據往來紀錄要如何計算? A15: 合併前的票據往來紀錄,將會與合併後新支票存款帳戶的票據往來紀錄合併計算。 -
Q16: 【提款密碼及無摺取款約定】告知「...合併日後可至元大銀行各營業單位憑原留印鑑及取款憑條辦理無摺提款交易,惟無摺提領現金僅限於存款帳號所屬營業單位…」;此指如以無摺取款辦理「匯款」或「轉帳」,即非提領「現金」者,皆可至任一分行作業? A16: 是的。 -
Q17: 權益通知僅告知大眾銀行升級前已開立之外幣存款帳號(即帳號前三碼為001-056者)於合併後將無法使用;如為台幣帳號且為升級前存款帳號(即帳號前三碼為001-056者),合併日後客戶透過自動化交易(金融卡、網路銀行、電話銀行、網路ATM、行動銀行)辦理跨行轉帳,轉入資料輸入「元大銀806」+「大眾銀行升級前之存款帳號」,是否仍會接受入帳? A17: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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